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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建国六十周年 优秀建造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年07月04日

各会员单位、各市建筑行业协会: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会拟结合60周年国庆活动,表彰一批优秀建造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建筑业企业中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技术工作的本会会员。

  二、 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造师,方可申报国庆60周年表彰的优秀建造师。

  1、思想进步,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技术创新,重视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本人或以本人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近五年获得两项及以上国家级或省部级工程技术创新奖。

  3、确保质量,营造良好的工程管理环境。在工程建设质量、环保等方面业绩突出,近五年获得两项及以上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

  4、安全第一,工程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本人负责和分管的工程建设项目,近五年无亡人和大的伤残事故;没有拖欠职工工资现象。

  三、申报程序、资料

  申报程序:“优秀建造师”候选人由所属企业向所在地的市协会或驻地区办事处申报、推荐。

  申报资料:《国庆60周年优秀建造师申报表》按照说明认真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会员证书、工程项目证明、奖励证书复印件及本人2寸免冠彩照1张等一并报送。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09年8月20日前完成。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工作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三单元2118室

邮编:210036

电话:025-86559088

附件:1、国庆60周年优秀建造师建议名额分配表;

   2、国庆60周年优秀建造师申报表。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二00九年七月二日


地址:南京市云龙山路99号省建大厦A座505室 电话:025-86555905 025-8638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