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市建筑行业协会: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会拟结合60周年国庆活动,表彰一批优秀建造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建筑业企业中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技术工作的本会会员。
二、 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造师,方可申报国庆60周年表彰的优秀建造师。
1、思想进步,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技术创新,重视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本人或以本人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近五年获得两项及以上国家级或省部级工程技术创新奖。
3、确保质量,营造良好的工程管理环境。在工程建设质量、环保等方面业绩突出,近五年获得两项及以上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
4、安全第一,工程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本人负责和分管的工程建设项目,近五年无亡人和大的伤残事故;没有拖欠职工工资现象。
三、申报程序、资料
申报程序:“优秀建造师”候选人由所属企业向所在地的市协会或驻地区办事处申报、推荐。
申报资料:《国庆60周年优秀建造师申报表》按照说明认真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会员证书、工程项目证明、奖励证书复印件及本人2寸免冠彩照1张等一并报送。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09年8月20日前完成。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工作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三单元2118室
邮编:210036
电话:025-86559088
附件:1、国庆60周年优秀建造师建议名额分配表;
2、国庆60周年优秀建造师申报表。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二00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