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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的通知
时间:2010年08月27日

苏建协建工委(2010)第6号

省建协建造师工作委员会各联络站、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项目经营、施工和管理中成绩突出的建造师,鞭策、引领、促进建造师队伍自我加压、争先创优、提升素质,进而提高我省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活动。为做好本年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请各联络站按照2010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推荐参考名额(附件一) 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附件二)所规定的条件、程序,严格初审后,按排名先后出具书面报告予以推荐申报。(各地区、相关部门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原定名额的20%)。

  二、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各地区由所在地联络站推荐申报;部、省属企业直接申报;专业类企业由各相关单位推荐申报。(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会)

  三、申报人资格 

  申报人应是在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注册成功的注册建造师。2008和2009年已获评优秀建造师的,今年不得再申报参评。

  四、填报资料要求

  1、申报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附件三)一式二份,并附相关附件资料一份(统一使用A4纸型)。申报人应将提供的有关附件资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加贴封面(附件四)。

  附件材料内容:

  (1)、申报人身份证;

  (2)、建造师注册证书;

  (3)、企业出具的申报人在岗证明(原件);

  (4)、代表工程的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

  (在省外的参建工程必须附分包合同,并由省驻外办事处出具证明);

  (5)、工程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合同或获奖证书中对申报人担任项目经理身份不明确的,应由工程所在地市 (县)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上述材料除第3项必须提供原件外,其他均为复印件。

  2、申报人所用代表工程非其建造师注册企业承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关于该工程项目经理情况的证明。

  五、申报人所承建的工程获奖时间:市优为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省优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奖时间以获奖文件发放时间为准。

  六、各市联络站及有关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应附申报汇总表(附件五)电子文档。

  七、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人参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八、联系人及电话:

  吴 辉 025-86380362   缪成琪 025-86380363

  传 真:025-83300103    网  址:www.Jscons.gov.cn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3单元2118室

  邮编:210036 

1、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推荐参考名额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

3、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

4、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5、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汇总表

6、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建造师(项目经理)工作委员会

二O一O年八月二十日

抄 报:中建协、中施企协、省住建厅、省建协、建工委各位副会长

抄  送: 省住建厅各驻外办事处、省各专业协会、省建协各会员单位


 附件一: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推荐参考名额

地区(部门)

名额

地区(部门)

名额

南京市建委

20

苏州园区  

 6

苏州市

20

常州市

 12

 无锡市  

12

扬州市 

 18

 镇江市 

8

泰州市

 18

南通市 

25

淮安市 

 12

盐城市  

12

连云港 

8

徐州市 

 8

省电力

 10

宿迁市    

 7 

部属、省直属     

20 



专业类企业(交通、水利、市政、邮电、装饰、安装等)

20

省建设厅驻外办事处

北  京    

 10

上   海

10  

天   津  

8  

西   北

 7

山   东

 7

黑龙江  

 5

新   疆

 5 

武   汉

 3

辽宁

 2

西   南

7






















附件二: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我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建造师队伍建设,表彰成绩突出的建造师,根据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筑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建筑业企业的注册建造师。

第三条 评选应注重实绩,准确客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每年评选一次,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暨项目经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审定,由省建筑行业协会和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实施表彰。

第五条 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设立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第六条 申报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我省注册成功的在岗建造师,并经所在企业同意。

2、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

3、敬业爱岗,勇于创新,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在企业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为企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4、认真履行工程合同,守信誉,职业道德好,未发生违约及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合同纠纷等情况。

5、严格执行财务规定,科学合理核算工程成本,经济效益明显,未发生经济违规问题。

6、重视工程质量管理,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所申报的代表工程,必须有一项是在规定时间段,获得省级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含同级协会)以上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或获得两项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含同级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

7、规范施工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队伍和谐,所负责项目未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

第七条 按照分配名额和企业隶属关系,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所在地企业人选的推荐,省有关厅局或有关专业协会负责所属企业人选的推荐,部省属企业人选由其总公司推荐。

第八条 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驻各市联络站负责所在地推荐人员的预审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汇总报送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其他推荐人选的预审工作由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负责。

第九条 申报人员须填写《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撰写1000字左右内容详实的业绩材料。

第十条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委员会委员成员由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聘请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筑行业协会及省有关专业厅局、专业协会的领导和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联络站有关人员担任,评选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

第十一条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申报材料的核查和初审工作,提出初审报告。

第十二条 评选委员会对评选办公室提交的初审报告进行审议,按照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并将评出人员在江苏省建筑业网行业协会栏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如无异议,报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

第十三条 省建造师工作委员会将评选结果报省建筑行业协会审定,审定后发文表彰。

第十四条 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对参选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对于弄虚作假而获得优秀建造师的,发现后予以取消。

第十五条 评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销评委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对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的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所在单位可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三: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

申报企业名称:                          (公章)

建造师(项目经理)姓名:                         

                               

                               

                               

 

江 苏 省 建 筑 行 业 协 会

建造师暨项目经理工作委员会制 

 二O一O年九月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职务



文化程度


所在企业的省建筑行业协会会员证号


企业资质等 


建造师

资格等级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名称


所在单位地址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区何部门

担任职务






















 

负责管理的获奖工程名称及规模情况

 








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简历、业绩及奖惩情况:

 

 

 

 

 

 

 

 

 

 

 

 

 

 

 

 

 

 

                                     (可另附页)

 

所在企业对申报人的评价:

 

 

 

 

                                        (签章)

                                          

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暨项目经理工作委员会联络站(或省专业协会、专业厅局、省驻外办)意见:

 

                                     

                                       负责人(签名)

                                           

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工作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省建筑行业协会意见:

 

 

    

附件四:

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暨项目经理工作委员会联络站推荐函原件。

三、建造师(项目经理)个人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后面注明姓名、单位、推荐单位)。

四、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五、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六、企业出具的申报人在岗证明(原件)。

七、1000字左右业绩汇报材料。

八、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1、部、省级表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2、其他个人所获奖项复印件。

九、工程项目部分:

    1、所负责代表工程项目经理任职文件;

    2、代表工程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要反映工程名称、发包和承建单位、工程规模、开竣工时间、承建单位驻工地现场代表、发包和承建单位签字盖章部分);

    3、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代表工程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代表工程获奖文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第一、二部分单列,三至九部分按顺序用软封面装订成证明材料;所有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

附件五: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推 荐 单位:                              

单位名称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电话 (手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附件六: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汇总表

预审单位:                              (公章)

预审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移动电话:          

序号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所在单位

联系人

联系人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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